内测后赠送的零点在某些用户那里怎么就成了用户“占便宜”?

连一点意见都不许人家提,不知道还以为灵犀是你家的呢。参与内测的都是大会员吧?灵犀起点是WPS AI 吧?内测时本来就是我们享受的权益,还需要我们反馈问题进行优化才有了现在的灵犀。

那么多说不合理的帖子你看不到还是选择看不到?你这种人不是在维护灵犀,反串黑吧?

作为消费者,你可以选择站任意立场,但这并不能成为你否定其他消费者合理质疑的资本。偷换概念,抓住某一处细节或是一句情绪化表述,就全盘否定他人的整套观点,刻意回避那些真实存在的产品体验问题。立场只是个人选择,不应当用来掩盖客观存在的缺陷。

山东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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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PS-丁利杰
WPS-丁利杰

@金山办公

感谢大家的反馈~我们都有听,也不希望大家因为这件事情离开我们,所以我们在做几件事情 第一个呢是我们在准备推出更多活动,保证大家有更多方式能获取活动额度 另外大家反馈的有效期我们也接受到了,内部也在讨论按期结转的逻辑,但是行业没有这样的先例,我们在讨论是否会员 能够先支持结转 活动积分为什么要有效期呢,其实大家忽略了一个财务角度的问题,就是成本是需要计算的,总得有一个时间周期来对账
   广东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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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rdin
他家员工挺恐怖的,我之前在别的平台吐槽已经为了功能齐全和1T云盘开了大会员,现在灵犀又要开会员就算了还强绑1T云盘,大会员应该有点其他福利,结果被他们家员工追着说“智能体又不是AI你懂不懂”“灵犀和WPS从来不是一个东西”“什么都不懂的白嫖怪”我已经在研究WORKBUDDY了,看看怎么转比较好
   四川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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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rdin
而且我这个云盘本来就开的很莫名其妙,我要同步的文件也就200多G,先开了超级会员同步的时候莫名其妙说我空间不足要继续传要升级,升级大会员同步完之后一看文件总量根本就没超过超级会员的限制,神了
· 四川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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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沙
希望官方大大能够综合大家的建议,给出相应的方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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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点等待
《民法典》核心条文(第662条第1款)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,赠与人不承担责任。附义务的赠与,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,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。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,造成受赠人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 注意它的逻辑:赠与人是无偿给予,法律不要求他像出卖人那样对赠与物负质量担保责任。哪怕赠与物真有"瑕疵"(质量、性能、价值不如预期),原则上他也不负责,只有后半句两种例外——附义务赠与、故意隐瞒或保证无瑕疵造成损失。 完整推理链条(5步) 合同内容划定权利边界——第657条:"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"双方合意的内容是"赠与一件有期限的东西",期限就是合同标的的组成部分。受赠人接受时,接受的就是"用到某年某月某日为止的权利",而不是永久权利。 交付即履行完毕,债务消灭——第557条:"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债权债务终止:(一)债务已经履行……"赠与人把限时道具/点券如约转到受赠人名下,合同义务已按约定内容全部清偿,合同关系终止。违约的前提是违反约定,而交付行为与约定完全一致,不存在违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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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点等待
即便把"期限短/会到期"解释成一种瑕疵,也被第662条第1款免责——这是最直接的法条支撑。"有期限"通常连瑕疵都算不上(瑕疵一般指不符合通常使用目的或约定品质,而"限时"是明示属性);即便较真把它当瑕疵,第662条第1款也规定赠与人原则上不担责。 到期不是任何人的"行为"造成的,侵权责任无从谈起——第1165条:"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"侵权以"侵害行为+过错+损害+因果关系"为要件。有期限的权利到期,是其内在时间限制的自然届满(好比租赁到期、有期债权到期),权利按自身内容消灭,不是被谁侵害。动产物权自交付时转移(第224条),到期消灭的是"权利本身的内容",赠与人没有实施任何加害行为,自然无侵权责任。 例外规定反向印证了规则——第662条第2款(故意不告知瑕疵或保证无瑕疵造成损失要赔)、第148条(欺诈可撤销)恰恰说明:只有赠与人存在隐瞒、欺骗、作虚假保证等过错时,受赠人才能追责。这从反面证明,单纯的"到期"因赠与人无过错,不能追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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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点等待
灵犀,你可以把它当成一家商店。他在前期没要你钱,送了你一些物品,但是这些物品如果不使用,是有有效期的。 你有没有买过类似于视频会员或者音乐会员的?你怎么不去那些公司底下吐槽啊?你说:“我这个月没有用,这一个月到期了,就是因为我没用,你得把费用还给我。” 你怎么在这些公司上没有这样一个想法呢?还是说你还没有意识到,或者说没有觉醒到,这些积分本身也是一个商品。 所以,你不能以消费者的身份去说“没有照顾消费者的利益”。对于这些灵点积分,你根本拿什么立场去说侵害了你的利益。 而且这些都是有规则写在前面的,已经告知了,而你自己没有读取规则、遵从规则,反而在这里大放厥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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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luto
张口就扣别人 “大放厥词” 的帽子,通篇却是偷换概念的诡辩。 客观事实很明确:我们争议的是内测结束后发放的灵点额度大、周期短,多数内测用户尚未充分使用,额度便直接清零。我们只吐槽有效期设计脱离实际,没有追责索赔,也未要求折现补偿,只是纯粹的体验反馈。 我讨论真实的产品体验缺陷,到你口中却被扭曲成我 “以消费者身份指责平台没有照顾消费者利益”,肆意篡改我的本意。 你将正常反馈歪曲成闹事追责、索要利益;拿 “前期没要你钱,送了你一些物品” 抹杀内测用户劳动。用户测试功能、复现 BUG、提交建议,是产品迭代所需价值。24000 灵点是内测贡献回馈,绝非无偿施舍。不能因为没有额外付费,就把双向互惠包装成平台单方面恩惠。说到底你还是认为我们消费者“占便宜”。 拿视频会员到期类比驴唇不对马嘴。会员是付费周期服务,这是内测一次性回馈,场景完全不同,强行对比只为混淆视听。 平台公示有效期只完成形式告知,做到纸面合规。但合规不等于合理。有规则不代表设计无可非议,不能剥夺参与者评判发声的权利。 与其乱扣 “大放厥词” 帽子,不如正视事实;通篇移花接木、歪曲原意的诡辩,才是真正的妄下断语。
· 山东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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嘟嘟打雷
嘟嘟打雷 Lv.1 新人创作者

Lv.1 新人创作者

支持合理反馈,支持合理监督,楼主有理有据,情绪冷静,没觉得反馈本身有什么不妥。 WPS社区就是给大家一个坦诚交流的场所,我看过很多WPS官方人员面对比这个尖锐很多的反馈,都会在评论区先说一声不好意思再耐心询问问题,真是希望大家把自己当成普通的用户,而非高高在上的教育其他人,甚至以“占便宜”这种说辞来试图捂嘴,真没必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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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鱼
把充值订阅记录拿出来,狠狠地打官方这些人的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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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luto
在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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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ypnotist
Hypnotist WPS资深用户Lv.4 核心创作者WPS产品体验官WPS寻令官

Lv.4 核心创作者

第一,“不是施舍,是付出时间换来的回馈”。 内测报名时,双方约定的报酬标准和有效期写在哪份协议里?没有。内测是自愿报名的体验行为,灵点是事后追加的谢礼。你现在用“报酬”定性,是想追认一份从未存在的契约:既享受自愿参与,又要求按雇佣结算,两头好处全要。 第二,“可以限时,但额度不该大到用不完”。 绝大多数人用不完,恰恰说明官方在标准月配800点之外白送了数十倍。你要的“人人刚好用完”,数学上就是砍掉九成赠送——受害的正是你们这批人。大额度的设计逻辑是让你在测试窗口内高强度压测功能,不是发年终奖。用消费心态理解测试配额,再抱怨“用不完”,好比抱怨自助餐不让打包一年。 第三,“送的就不能提意见?” 意见可以提,但你这条的逻辑是错的——混淆赠品与报酬、把慷慨论证成苛刻、把提醒瑕疵上升为“设套”。批评观点不等于禁止发言,这都分不清,才需要问“你谁啊”。论点站不住时,音量补不了逻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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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luto
1. 我并不主张双方构成雇佣劳动关系,也没要求按劳动报酬维权。内测用户投入时间测 bug、反馈问题,企业发放奖励,属于双向交换,即便不写入正式协议,也会产生用户合理心理预期。自愿参与内测,不代表发放奖励就可以无视用户体验,不能单凭没有劳务协议,就把用户的时间成本全盘抹除,简单定性为企业单方面施舍的谢礼。 2. 如果大额灵点只是压测配额,产品就应当明确告知用户:这是测试资源,仅限短期高强度测试,并非常规福利。但它直接作为余额存入账号,和普通灵点混在一起,普通用户只会视作回馈奖励,不会自行脑补压测用途。 自助餐类比并不合适:自助餐规则消费前就明示,而 “压测” 是产品后台逻辑,普通用户无从知晓,不能拿后台设计意图苛责前台使用者。 3. 在巨大的落差面前人有情绪怎么了?但不该抓住一句情绪化表述,就全盘抹掉客观存在的体验缺陷:大额额度搭配极短有效期,又缺少到期醒目提醒,大量用户踩坑是真实情况。应当剥离情绪看待反馈,不能仅凭一句激烈用词,就判定整套反馈逻辑失效。
· 山东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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